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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符合政府安置条件已安置退役士兵实施再就业考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8-01-18

 

关于高新区符合政府安置条件已安置退役士兵

实施再就业考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做好涉军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政策落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对高新区成立至2015年度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选择自谋职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设置专项工作岗位。现将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8119日(星期五)上午。

二、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区情区况、文明执法等基本知识。

三、考试人员:高新区成立至2015年度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选择自谋职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

四、考试地点: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二楼(201室)。

五、考试形式:限时、闭卷。

六、注意事项:以准考证背面注意事项为准。

      参加专项工作岗位招聘人员按文化考试成绩与档案考核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社会事务局

                                2017年1月17